来源:河北省发改委来源:社会处 时间:2024-02-06 11:11阅读量:【打印】
根据《关于编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建议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会同省文旅厅、省住建厅、省林草局等省直部门,认真组织各地谋划项目,完善前期工作,共同研究提出了河北省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建议方案并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国家相关部委对我省报送的项目储备库建议方案进行了联审、专家评审,形成了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我省有12个项目纳入其中。按照《关于公示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的通知》要求,现对拟纳入库的12个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6日至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反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赵一洁88600079(同传真)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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