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放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科发规〔2020〕51号),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推荐立项,经我厅研究,现将拟列入浙江省2023年新产品试制计划(第二批)的10145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厅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省科技厅规划处 郑 寅 0571-87054006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陈国正 0571-8705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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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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