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标准化工作实际,省市场监管局对《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苏市监规〔2019〕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下载并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于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发至: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地方标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jiest@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地方标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2023年8月30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3条,其中有效建议11条。经研究,采纳5条,不予采纳6条。
特此公告,感谢社会各界对江苏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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