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核批享受2023年第四季度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示
日期:2024-02-05 10:33 来源: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好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2〕136号)文件精神,经申请人申报、人社部门审批,拟核批享受2023年第四季度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期7个工作日(2月5日—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联系地址: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劳动大厦208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815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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