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于日前组织开展2022年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集聚空间和重点文化企业的评审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集聚空间6个(不分先后顺序)
1.数字创意产业园区1个:星河云海数字创意产业基地(星河WORLD一期A、B栋,三期F、G栋);
2.文化产业园区4个:康利城文化产业园(康利城1号楼、3号楼),金苹果创新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B栋、裙楼),深澳国际文化科技园(深澳国际文化科技园1栋、4栋、5栋、6栋、7栋、8栋、9栋、10栋、14栋、15栋、17栋、18栋、19栋),大田匠作文化村(东至源盛新村、南至爱南路利好工业园区、西至金井路妈祖北区、北至源盛路综合楼);
3.文化产业专类空间(企业集聚类)1个:深圳软装产业聚集空间(金信诺1号厂房4至8楼)。
二、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9家(不分先后顺序)
深圳华侨城卡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汉华工业数码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卡罗蒙迪思家居饰品有限公司、韩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十八点时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猿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构视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皓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1月30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