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2024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推进,严格执行计划。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新建项目尽早开工,续建项目顺利实施,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能快则快,全面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并不产生资金沉淀。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严格监督管理,依法合规建设。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建设,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和提高建设标准。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市发改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跟踪调度,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三、强化要素保障,主动靠前服务。各有关单位要强化保障服务,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列入计划项目要素需求,积极创造条件为项目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便利。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资金筹措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市财政部门要合理调度财政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四、加强跟踪调度,确保取得实效。市发改、财政部门要抓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定期监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整改。各责任单位要每月调度投资完成和资金到位等情况,并形成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含投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等),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调度情况表和执行情况报告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发改、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重要事项、重大变化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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