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拟督查激励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月8日前以实名方式反映。
拟激励县:泗县、金寨县、霍山县、石台县、太湖县。
省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处:0551—62602254
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0551—62601110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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