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就广东省开展示范平台服务情况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市在有效期内的 1个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在有效期内的 2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检查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照有关认定管理办法,组织辖区名单内国家级、省级示范平台服务中小企业等情况开展自查,内容包括平台运营管理、服务成效,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开展公益性服务,参与“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等情况;对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示范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并形成自查工作情况,报送当地主管部门汇总后报我局联系人。
(二)请市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推荐的国家级、省级示范平台,按照上述第(一)点有关要求做好自查,并将自查工作情况径报我局联系人。
(三)请你们对照认定管理办法和自查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2024 年 2月23 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免税技术类示范平台享受政策情况报告、示范平台 2023 年度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 3)(含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一并报送我局联系人。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31日
(联系人:王辉,电话/传真:2272128)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