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4〕26号)要求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源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共六类:
(一)河源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二)河源市产业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项目
(三)河源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四)河源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项目
(五)河源市专利转化实施项目
(六)河源市农业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项目
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工作任务等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6)。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具备合法资质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校院所等,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报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申报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止,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一)项目申报。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于2024年2月27日17:00前通过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进行线上申报。
(二)项目审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按属地管理原则于2024年3月1日17:00前对线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市场监管局对通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初审的项目进行线上审查。市直有关单位及其他地市的申报主体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查。申报单位网上审核不合格,应根据审核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信息;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纸质材料提交。通过线上审查的申报主体,需将纸质材料“2024年度河源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7)”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2024年3月8日17:00前报送至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县区市场监管局对已经通过线上审查的项目出具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于2024年3月12日17:00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及其他地市的申报主体纸质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四)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的项目及自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经公示后进入评审阶段。
(五)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
(六)项目立项。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四、联系方式
各县区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
电话 |
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332897 |
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8831116 |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633916 |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6298116 |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7833906 |
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326001 |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新区分局 |
3892706 |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3609655 |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赖峰波、罗敏,联系电话:0762-3279995,电子邮箱:hyzscqk@163.com,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809,邮编:517000。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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