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联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助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更高标准建设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有效承接港澳高校及重点企业转移转化项目,打造“一园一城”科技创新合作联动“样板园区”,结合光明区实际,我局编制了《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根据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至2023年3月6日(共计31日),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方式如下:
一、信函反馈: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寄送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5楼562室,邮编:518107,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88210472,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反馈: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Kcjkczx@szgm.gov.cn,邮件主题为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业务咨询:钟工,联系电话:88210472。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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