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福建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的公示
来源:厅资配处 时间:2024-02-02 16:29
根据《福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厅于2023年组织完成了福建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现将绩效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2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如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可来电咨询反映。
省科技厅监督处 0591—87310957
省科技厅资配处 0591—87881115
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0591—8785957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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