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研发机构绩效管理,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重点产业发展,推动功能发挥和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政策实施效能,根据《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要求,对2022年出台《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黑科规〔2022〕5号)进行了修订。
二、有关说明
《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共计七章19条。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了政策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支持重点等内容。
第二章功能分类,共1条,明确了根据功能定位的不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分为成果转化型和产业创新型。
第三章备案条件,共4条,明确了评审备案条件、直接备案条件等内容。
第四章绩效评价,共3条,明确了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新型研发机构分级进行管理支持,同时,细化了评价指标。
第五章分类支持,共3条,明确了初创期支持条件、绩效奖补支持条件等内容。
第六章组织保障,共3条,明确了申报评价程序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七章附则,共2条,明确最终解释权归属和实施期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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