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和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21〕14号)的规定,现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扶持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
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83226725;邮箱:zscqyycjc@gdd.gov.cn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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