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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7:25:21 发布部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锚定重点工作加快迈进全国第一方阵总体目标,深化改革、稳进立新,拓展主题教育成效,统筹“6项攻坚行动+4个深化活动”工作抓手,以一流奋斗目标、一流工作标准、一流监管效能、一流行风建设,奋力开创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新境界,为全省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和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加强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省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1.不断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事业单位“片区+网格”党建协作共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引领质效。(机关党委牵头,省局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推进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融合。按计划实施年度巡察和内部审计。健全督查工作机制,联合多方监督力量开展发现问题整改专项督查。统筹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督审处负责)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深入推进“局组联动”监督贯通协同。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机关纪委牵头,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督审处及相关业务处室分工负责)

  3.坚持党建带群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切实履行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工会负责)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离退休处负责)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运用好“浦江经验”,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坚持党管保密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保密和档案日常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严密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和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宣传处牵头,省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5.组织开展“小个专”党建“扩面优化”行动,推进党建指导站标准化和党建示范点建设,推动外卖送餐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规范化。(注册处牵头,省局“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实施经营主体提质增量攻坚行动,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6.挖掘发展增长点。围绕新型业态、调动部门资源、打造特色亮点等方面创新发展模式,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和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乡村物流网点等重点领域专项创业促进服务活动。(注册处牵头,省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深入推进广告智慧服务专区建设,创新开展广告供需对接活动,强化广告产业园、基地等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广告处牵头,省广监中心及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7.抓牢纾困解难作用点。持续深化“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帮扶试点经验,升级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专区功能。持续打造“一键通”联办服务品牌,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大范围“一键三联”。(注册处牵头,科信处、信息中心及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8.周密防范发展风险点。开展全省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评价,强化经营主体发展分析调度,禁止弄虚作假、虚增经营主体。(注册处负责)开展第十七届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网监合同处负责)

  (三)实施质量品牌提升攻坚行动,赋能壮大新质生产力。

  9.完善质量治理机制。探索建立省委质量督察制度,推进“鄂质贷”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开展质量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深入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质量强国领军企业、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质量发展处牵头,计量处、标准化处、认检处及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推动《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立法和法规宣贯。(法规处牵头,质量发展处及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10.全力推动质量强企、强链、强县。聚焦我省“5+9+6”优势产业、新兴特色产业和未来产业,持续实施产业链质量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长江质量奖评选表彰等系列行动。组织开展质量强省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推动实施量子科技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制订实施量子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推动量子科技创新引领区、产业集聚区、应用示范区建设。认定并宣传推介首批“湖北精品”,优化完善培育机制,组织认定第二批“湖北精品”。(质量发展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11.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完成中规模充电桩大数据核算法在线监测技术验证并在互联网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监测数据对接智慧监管一张网。(计量处、科信处、信息中心分工负责)开展标准助力重点产业链稳链、农业产业链标准化强链“两项工程”,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150家,制定省级地方标准180项以上。(标准化处负责)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等行动,持续打造“荆楚质汇”品牌。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化、省级质检中心规范化建设。(认检处负责)争取更多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和项目在湖北布局,推动市场监管科技成果转化。(科信处牵头,省纤检局、省质检院、省计量院、湖北特检院、省标质院、省电子院、省食检院及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四)实施排险除患保安攻坚行动,深入推进高水平安全。

  12.持续深化食品安全民心民生工程。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2.0版实施,深化全要素全环节智慧监管服务。落实食品安全谣言治理机制。(食品协调处牵头,食品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加强生产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持续做好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和预警。(食品生产处负责)组织全省系统按千人10批次目标,完成不低于58万批次食品快检工作。强化快检数据智慧化分析利用,建立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开展食品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食品流通处负责)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百千万”行动,建设“放心外卖”示范店。(餐饮处负责)计划全省均衡完成食品抽检24万批次。加强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协作机制,开展食品承检机构交流等活动,强化食品承检机构“五合一”动态考核管理,加强多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闭环。持续打造“你点鄂检”民生服务品牌。(食品抽检处负责)

  13.压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定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稳妥推进电梯检验、检测分离改革,持续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强化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队伍建设。(特设处、湖北特检院分工负责)推动《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立法。(法规处牵头,特设处及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14.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闭环监管。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强重点工业产品风险监测和研判,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百名专家帮千企”活动,做好质量技术帮扶。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指挥调度体系,配合总局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据规范体系标准。运用生产流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监督抽查模式,加大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力度,全年完成监督抽查不少于3万批次,其中省级监督抽查不少于6500批次。(质量监督处负责)

  (五)实施竞争执法效能提升攻坚行动,全力促进市场公平畅通。

  15.加强公平竞争政策宣传与实施。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质效提升行动。高质量承办第十一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国际论坛。(反垄断处负责)

  16.加强信用监管。持续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监管融合,深入开展信用提升、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三项行动”,努力实现202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平均水平。(信用处负责)

  17.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发跨部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推广应用线索信息化管理系统,统筹推进网络交易一体化监测。(网监合同处牵头,反垄断处、价监竞争处、广告处、科信处、省纤检局、省广监中心、食品稽查局及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18.持续开展“铁拳”“双打”、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商品过度包装、竞争执法、打传规直、价监竞争“守护”、商业秘密保护、涉企违规收费治理、监管护棉、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等专项行动。力争实现执法信息化体系建设“8个100%”目标。(稽查处、反垄断处、价监竞争处、省纤检局、食品稽查局分工负责)

  (六)实施消费环境优化攻坚行动,充分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19.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消费维权效能提升、智慧支撑、消费品质提升、消费牵引监管执法、消费环境优化等放心消费“五大行动”。以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积极探索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体系,持续打造“放心消费还是湖北”消费品牌。深入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健全新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打造贴心服务12315品牌,加强基层消保工作规范化建设,举办首届全省12315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大赛和全省消费维权优秀案件评选活动。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消保处牵头,12315指挥中心、省消保中心及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20.加强重点消费领域问题整治。开展违规从事商业营销宣传整治、传统媒体广告乱象整治、涉健康领域广告综合治理、教育、养老殡葬和医疗等民生领域收费问题专项整治。落实省政府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全省4000家加油站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实现计量强制检定全覆盖。(稽查处、价监竞争处、广告处、质量监督处、计量处、省广监中心及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七)实施智慧监管赋能增效攻坚行动,大力创新“数字化市场监管”方式路径。

  21.健全完善以“三网一中心”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数字化体系。谋划出台实施市场监管数字化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全力争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整合业务规则库、法律法规库、案例库、知识库、监管人员库、监管对象库、算法模型库和监管事项清单等“七库一清单”。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科信处牵头,信息中心及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22.全面推进“三网一中心”功能优化拓展。推进省市县所四级“数字驾驶舱”应用,实现“一屏揽全局、一屏明进度、一屏知风险”。(科信处牵头,信息中心及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研发“鄂企通”码系统,实现“一码通办、一码通管、一码通服”一体化应用。(注册处、科信处、信息中心分工负责)全面应用“公平竞争审查监督系统”。(反垄断处负责)加快智慧消费维权拓展运用。(消保处负责)推行“食品放心消费承诺码”“放心餐饮社会监督码”,研发农批市场“肉菜安全承诺码”。(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分工负责)推进全省特种设备逐台赋码。(特设处负责)推进“鄂品码”应用。(质量监督处负责)建设应用智慧监督系统。(机关纪委、科信处牵头,人事处、机关党委、督审处、信息中心分工负责)深化“智慧服务一张网”建设,推动实现市场监管业务全覆盖和省市县应用全覆盖。(质量发展处牵头,科信处、信息中心及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八)开展区域协同发展深化年活动,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3.加强长江中游三省对接合作。加快落实长江中游三省市场监管协同发展合作备忘录和专项协议,推动已开展合作专项领域和城市区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拓展三省市场监管其他重点领域和城市区域合作事项,推动签订新的合作协议。(综合处牵头,法规处、稽查处、信用处、价监竞争处、消保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认检处、省计量院、省标质院及相关处室、单位负责)

  24.推进省域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省域“三大都市圈”跨区域综合监管机制,推动圈内监管执法、消费维权、检验检测等市场监管与服务联动联建。(稽查处、消保处、认检处、省消保中心及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九)开展主责主业标准化建设深化年活动,持续提升履职尽责规范效能水平。

  25.巩固深化主责主业标准化建设。完善标准体系,健全标准实施反馈修订机制。(办公室、标准化处、省标质院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开展市场准入退出、市场秩序治理、安全监管、质量发展、监管执法等5大标准体系建设行动,加强标准宣贯应用和实施,全力争创全国市场监管与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标准化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26.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深入推进“法治下基层”活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创新人物、法治创新事件评选活动,探索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法治体检”,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探索“小过重罚”化解途径,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评析等活动强化执法监督。(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27.强化机关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建设平安机关。深入落实援藏援疆工作。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和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探索政务信息群策群力工作机制。(办公室、宣传处、信息中心等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预算绩效全流程监管机制。(财务处负责)

  (十)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创建深化年活动,聚力提高服务发展工作质效。

  28.加强示范创建统筹管理。全面梳理现有示范创建项目,清理规范省局组织开展的示范创建活动,完善示范创建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工作规则,出台示范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建立示范创建评估反馈机制。(网监合同处牵头,省局示范创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活动,不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市场监管铁军。

  29.深入推进全省系统加强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强力整治行风突出问题,加大行风建设宣传力度。(机关纪委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制发行风建设省级地方标准等市场监管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稽查处、标准化处、省标质院分工负责)

  30.加强市场监管基层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星级市场监管所评定工作,以点带面提升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岗位练兵比武和技能竞赛,推进专家库、人才库建设。开展“点单式”送训上门和市场监管所业务岗位全覆盖线上培训。(人事处牵头,宣教中心及相关处室分工负责)开展市场监管数据分析大比武活动。(科信处负责)

(责任编辑:we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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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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