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宿豫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财审局:
根据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迁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宿科发〔2022〕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及条件
此次申领市级科技创新券为服务类创新券,用于兑现2023年度符合支持范围的经费奖补。具体申领企业条件以及申领标准详见附件1。
二、申领程序
各地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经审核后扎口统一推荐上报;市级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复审后,统一发放。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科技部门要强化项目管理的主体意识,对申领企业的资质条件、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于2024年2月23日前,上报2024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券申领汇总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市级科技创新券每年仅发放一次。各地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积极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领尽领,充分发挥好财政科技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
(三)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强与市级科技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反馈企业对市级科技创新券申领、发放、兑现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学技术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周同柱 李冬冬 84358715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江林蔚 左田园 84368048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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