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区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苏医基〔2020〕8号)、《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医保办发〔2021〕37号)和《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人保医〔2017〕24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中、重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与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长护保险办公室806,电话:0512-53580771)。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名单详见附件。
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