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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0:22:48 发布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收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专精特新企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加速器。为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47号),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更多高质量岗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帮扶和发展并举、助企和惠民并抓,着力挖掘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潜力,着力激发劳动者创新创业活力,着力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到2025年全省专精特新企业吸纳就业参保10万人以上,其中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占比达15%、10%、5%以上;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为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先行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全周期培育壮大规模。人社部门要建好用好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创响江苏”创新创业大赛,从中遴选资助一批优秀创业项目,优先支持中小微企业创办、扩大、改善,加强后续跟踪和评估,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蓄水池”,对科技含量高、主业成长快、发展前景好的优秀中小微企业优先向工信部门推荐作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对象。工信部门要贯彻《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工信规〔2023〕2号),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泛挖掘、分类培育、接续扶持机制,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聚焦主业、做大做强。

  (二)全天候监测掌握情况。人社部门和工信部门要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企业数据交换、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江苏省就业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无缝对接。人社部门要在江苏省就业运行监测分析系统上设立专精特新企业监测模块,将专精特新企业全部纳入重点企业用工监测范围,及时准确掌握专精特新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数、参保缴费、政策享受等情况。要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综合研判面临形势,及时制定政策措施。要建好用好人社服务专员队伍,完善专人挂钩、定期联络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及时予以解决,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三)全方位强化引才用工。加快构建“苏畅”人才服务体系,将专精特新企业人才需求纳入省重点人才计划支持范围,依托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持续发布需求信息。积极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参加“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江苏招才月”“四对接”等引才活动,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满足专精特新企业人才需求。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组织专精特新企业赴省外开展招聘对接活动,引导更多外省劳动力来我省务工。定期举办专精特新企业专场招聘等活动,在“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苏心聘”手机客户端设立专精特新企业招聘专区,全省每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00场、发布岗位信息不少于1万个。

  (四)全融合提升职业素养。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调查制度,及时更新本地技能培训项目和职业(工种)目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数字技能、绿色技能等人才培养,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和项目制培训,到2025年全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制造业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数字类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参与就业见习工作,从中认定见习岗位质量好、留用率高的省级示范基地不少于50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五)全环节做好人才评价。根据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需要,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增设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专业职称,健全完善职业标准和评价标准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贯通继续教育、职称评审、职业培训政策,依托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重要参考;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初、中级职称认定范围。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流动站,发布博士后招收“揭榜领题”需求,直接举荐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

  (六)全渠道稳定劳动关系。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效能,推广劳动关系诊断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指导,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创新实施柔性执法,对专精特新企业初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提示提醒,免予处罚。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劳资纠纷预防化解等机制,全面推进智能仲裁院建设,依法公正快处专精特新企业争议案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质效。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处置机制,保障专精特新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七)全维度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好现有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并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专精特新企业需求,适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深化涉企“一件事”集成改革,做到政策享受、员工招聘、参保缴费、档案转递等事项打包办、提速办。积极推广“政策计算器”,系统集成人社涉企政策,确保专精特新企业“看得清、算得明”。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积极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模式,批量开展就业失业、用工备案、社保参保以及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信息等数据比对,精准向专精特新企业推送政策。加快政策受理审核进度,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类涉企补贴审核。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作为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的具体行动,作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人社部门和工信部门要建立协调协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助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督促检查,将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吸纳就业纳入年度考核,定期调度、通报、督导,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力求工作实效。各地要围绕本地产业体系和重点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重点支持企业清单和对应的服务专员,明确任务安排和时间节点。2023年12月22日前,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要牵头将本地实施方案报省厅备案。要深入专精特新企业,真正摸清企业和劳动者的急难愁盼,稳步推动落实解决,切实提高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专员既要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做好服务,又不得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对社区(村)级组织开展涉及专精特新企业的统计调查项目、改变统计范围、扩大调查样本、增加填报频次等问题,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

  (三)及时宣传推广。围绕专精特新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联合开展政策进企业等活动,及时准确解读各项涉企惠企政策。聚焦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表彰等活动,挖掘推广先进事迹经验。将12333咨询、厅局长信箱来件、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中涉及到专精特新企业的内容纳入舆情监测范围,及时研处,辅助决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we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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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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