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战略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持续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切实帮助我市工业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亲”“清”政商关系,推动企业发展和工业经济增长,经研究,决定建立市工信局“企业接待日”制度。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动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和我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810”行动计划,不断丰富助企帮扶措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持续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二、工作内容
(一)接待时间: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一周)定为“南昌市工信局企业接待日”,节假日值班为固定接待日,具体接待时间为9:00-17:00。
(二)接待地点:市工信局第二会议室(红谷滩区新府路118号)。
(三)接待对象: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代表。
(四)接待形式:每个接待日安排一名局领导和一个业务科室负责接待。现场接待由局领导主持,企业诉求事项涉及的科室负责人参与。
三、受理事项
(一)对全市经济(工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其他需要市工信局协调解决的事项。
四、接待程序
(一)预约(约访)。拟来访企业可提前进行电话预约,重点企业科负责登记预约企业的基本信息、诉求事项、涉及科室等,提前通知相关接待人员做好接洽工作。接待人员也可根据工作实际,主动邀请企业来访。预约电话:0791-83884108。
(二)接谈。对来访企业代表,接待人员应热情接洽,现场听取企业的陈述事项,详细了解企业提出的问题诉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推动解决。现场接待由局领导主持,并由涉及事项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沟通解答,接待人员应详细记录好相关情况,填写《南昌市工信局“企业接待日”问题台账》交重点企业科汇总。
(三)办理。对来访企业诉求事项,如属职责范围内的,能解决的应当场答复企业,安排相关人员予以办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企业承诺答复期限;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须向企业说明情况,重点企业科按照市工业企业特派员“大走访、大帮扶”工作专班机制将问题移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限期反馈办理结果。
(四)回访。相关科室办结企业诉求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企业;涉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办理结束后,重点企业科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接待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工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重点企业科,重点企业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注重工作实效。在做好企业接待日的基础上,接待人员可实行“请上来、走下去”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下访、座谈等形式,到企业现场办公。在日常工作中,对于企业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问题,相关科室要主动深入企业,主动和企业沟通交流,了解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形成长效机制。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宣传“企业接待日”相关事宜,鼓励引导企业线上线下合理反映诉求。要将“企业接待日”形成长效机制,构架起工信部门联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桥梁,更好地服务广大企业,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严守组织纪律。领导干部在与企业接洽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县区、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座谈,应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倾听企业诉求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局党组对工作中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科室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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