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的通知》(佛科通〔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并已建研发费用明细辅助账;
(二)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2021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办理2020年度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申报;
(三)若为规模以上企业,须纳入国家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范围,已按要求填报202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若为规模以下企业,须在申报时提供企业研发项目清单。
(四)信用良好,无违法行为。
二、补助标准
对纳入统计范围且研发费用不少于1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比例如下:
研发费用在10万元(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支出额的1%比例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单位为万元,截取到小数点后四位。
三、申报流程及截止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17:00;
(二)区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7:00;
(三)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区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
四、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申请表须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扶持通平台”)填报。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最新一年工商年报(检)通过的截图。
(三)2020年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从税务系统导出(含全套表单),并打印至少包括封面、基础信息表、主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五)202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清单或纳统证明。
(六)2020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辅助账。
(七)承诺函。企业提交资料真实、无违法情况的承诺函。
注意:上述申报材料必须使用PDF格式进行上传。其中,明确写明年份的,须提供该年份的材料。未明确写明年份的,须提供企业最新的材料。以上材料须经审核通过后,由企业从扶持通平台上导出、打印,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和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程序
2022年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申报。
(一)申报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选择“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点击“项目申报-立即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757-83282211。
(二)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申报材料上传并提交,由区科技局、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进行网上审核。
(三)区级审核
各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审核,选择“审核不通过”或“退回修改”“同意”,并附上适当的文字说明。“审核不通过”的申报单位,是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因此不能重新提交。“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须于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
(四)纸质报送
项目通过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审核后,申报单位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按照申请表(系统生成水印)、附件材料(系统下载有水印)的顺序合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法人签字、每页盖章、整份材料加盖骑缝章后,报送(建议邮寄)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102,收件人:冯艳菁,86089186。不接受到付。
六、联系方式
南海生产力促进中心:冯艳菁,86089186
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罗翔,83303138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蒋阳梅,86331271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周一帆,83362753
扶持通平台技术咨询电话:83282211
申报交流QQ群:905793411(南海区、三水区)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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