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在盐田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盐田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亮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盐田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效推动盐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2023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7亿元,同比(下同)增长11.7%,完成年度预算的103%。其中:税收分成收入34.45亿元,非税收入2.32亿元。加上上级财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2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06亿元,调入资金6.7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8.89亿元。
支出预算。2023年,实现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4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7%。加上上解支出5.1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8.53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3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2023年,实现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0.33亿元,其中:彩票公益金收入0.04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0.29亿元。加上转移支付收入12.17亿元(其中国土出让返拨收入7.52亿元),上年结余5.4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16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2.14亿元。
支出预算。2023年,实现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02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4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5亿元,专项债务收入对应支出4.44亿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0.55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1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6.48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8.4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2023年,实现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0.04亿元,收入总计0.36亿元。
支出预算。2023年,实现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6亿元,主要包括用于派驻区直国企监管的“两监”人员支出0.05亿元、区属国企监管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0.01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0.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0.2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2023年财政收支数据均为执行数,待市财政正式批复2023年决算后可能有所调整,届时我们将在年度决算草案中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预算执行特点
2023年,全区财政工作按照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克服重点企业减收、城市更新国土出让未达预期等不利因素,不断提升财政保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预算任务,全方位支撑辖区各项发展目标有序推进。
1.立足开源节流,夯实可持续发展之“稳”。
一是着力加强财源建设,超额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出台《盐田区促进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制定6方面19项措施,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强化收入分析,形成财税、招商、产业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招商引资和重点企业服务,坚持非税收入依法足额征收。实现全口径税收91.41亿元,同比增长5.2%,坚持制造业当家,制造业税收占比从20.6%提升至29.5%,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目标的103%,同比增长11.7%,高于全市平均增幅9.2个百分点。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加大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力度,协助相关部门全力争取上级支持,2023年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1亿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68亿元,政府投资补助资金7.51亿元,主要保障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明珠道改造、水库除险加固、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成功争取中英街深港旅游消费合作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专项资金支持,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发挥专项债券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作用,全年新增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16亿元。
三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落地落实。定期清理收回闲置沉淀资金、低效无效资金及预算结余资金,统筹用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全年开展两次预算调整,统筹收回1.97亿元非急需、非刚性项目资金,避免资金沉淀。
2.聚焦发展动能,支撑高质量发展之“进”。
一是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双区”建设有序开展。聚焦重大项目攻坚突破,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债券资金、统筹区级资金等渠道,全年投入18.36亿元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其中,投入8.76亿元支持推动核心区、合作区两大战略平台建设有序开展,盐田港拖车服务中心建成启用,中英街改造提升、盐田港产城融合发展区建设加快推进。投入2.8亿元支持城市品质提升,城中村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东海道等重要交通节点完成整治。
二是助力重点政策落实,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支持《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跨境电商、冷链等各类重点产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推动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形成叠加,促进辖区经济恢复向好。全年安排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人才发展资金1亿元,安排0.6亿元用于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发放消费券和购车补贴,促进消费市场活跃。
三是发挥政府基金作用,引导新兴经济动能有效激发。重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体系,首次探索投资天使类基金,出资0.4亿元参投华大松禾基金,探索培育壮大初创型、成长型项目。紧跟全市“20+8”产业集群政策性子基金设立工作,参与海洋基金、细胞与基因等产业基金设立等工作。
3.立足民之所盼,增进社会民生发展之“质”。
一是保障重点民生支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公共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投入53.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过八成,保障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和346项民生微实事圆满完成,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三保”运行月度监控,切实做好资金调度,全年“三保”支出17.86亿元,财政平稳运行底线兜实兜牢。全力服务与保障“百千万工程”,支持重点工作开展,其中投入乡村振兴帮扶资金约1.06亿元,主要用于对口帮扶河源东源县、潮州饶平县、深汕合作区、广西乐业县、凌云县等地区。
二是支持重点领域改善,保障“民生七有”高标准实现。教育方面投入12.74亿元,保障山海学校、海心幼儿园等3个项目建成使用,新增公办学位2880个,深圳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正式招生。社会保障方面投入5.43亿元,做好“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加大残疾人、退役安置、就业帮扶等投入力度。卫生健康方面投入5.3亿元,保障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成启用,三甲医院创建稳步推进,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开工建设。住房保障方面投入4.48亿元,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管道气改造、重点小区安全隐患整治等工程,提升居住品质;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2756套,持续增加政策性保障住房供给。文化旅游体育方面投入1.3亿元,支持举办黄金海岸旅游节、水翼帆板世界杯、山海国际自行车赛、中国铁人三项总决赛等赛事活动。
4.围绕财政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之“效”。
一是扎实开展财会监督等行动,以监管问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精神,围绕九大财经纪律重点领域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推动财政管理进一步完善,部分产业扶持政策重新修订印发,历年暂付款全部清零。积极开展预算执行监督、预决算公开检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重点民生领域资金专项整治等财政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二是全方位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问效。实施预算编审“三挂钩”,将预算执行进度、绩效评价结果、巡察审计意见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有力提升预算监督实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重点绩效评价。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力度,全年累计审核政府投资项目128项,核减率约3%,节约财政资金约0.63亿元。
三是逐步完善财政治理体系,用制度问效。出台《深圳市盐田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规程》,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提升政府债务管理水平。修订出台《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出台《盐田区深化教育预算管理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盐田区教育系统财政资金优选项目库管理实施细则》,探索完善教育预算管理机制,解决部分教育资金投放碎片化、低效化问题。出台《盐田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规范自行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
各位代表,2023年,我们积极作为,成功克服各项减收因素影响,辖区财政实现平稳运行,财政管理质效取得一定提升。在攻坚克难的过程中,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挑战。一是当前辖区财政收入来源不够广泛,过度依赖头部企业,招商引资成效还未完全显现;国土出让收入存在不确定因素,年中收入预算执行受影响较大。二是在有效统筹财政资金资源、科学精准投入各领域、高效使用资金方面还有待加强。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并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总体思路及收支安排情况
(一)2024年预算安排总体思路
2024年预算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提高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能力,为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全力打造“深港合作范例、产业创新热土、民生幸福样板”,加快高质量全面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提供财政保障。
(二)2024年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收入预算。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37.49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税收分成收入35.16亿元,非税收入2.33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2.1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6亿元、调入资金9.5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63.03亿元。
支出预算。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为58.13亿元,加上上解支出4.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为63.03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收入预算。2024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0.34亿元,其中:彩票公益金收入0.01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0.33亿元。加上转移支付收入10.14亿元(其中国土出让返拨收入1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4亿元、上年结余资金3.65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计为15.37亿元。
支出预算。2024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为5.9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03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0.2亿元,专项债务收入对应支出2.04亿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0.69亿元。加上调出资金9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为14.95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4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收入预算。2024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0.5亿元,为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余0.0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为0.57亿元。
支出预算。2024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为0.04亿元,主要包括用于派驻区直国企监管的“两监”人员支出0.03亿元、区属国企监管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0.0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5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预计为0.57亿元。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2024年预算安排的主要方面
根据盐田区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24年预算支出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安排(具体情况详见盐田区2024年政府预算(草案)):
(1)强化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辖区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一是加强“三本”预算衔接,合理确定支出规模。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金经营预算等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53亿元,促进土地出让收入及国企做大做强补充辖区财力。加强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和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切实增强财政资金有效供给。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合理控制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规模为58.13亿元。健全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坚持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坚决保障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办实事。
二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大力精简压缩活动论坛、宣传培训、课题调研等一般性支出,严控物业管理及绿植摆放经费等支出,展会论坛类支出按照不低于70%的幅度压减,公用综合定额标准压减15%。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在2023年度预算的基础上压减5%,全年控制数为2,520万元。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剔除“三保”支出、教育、安全生产等重点项目外,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安排较2023年整体压减比例超15%。
三是扎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预算优先保障。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标准足额落实各项基本民生政策,足额保障人员工资和单位运转经费,确保“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缺口,充分保障教育经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近40项基本民生项目。
(2)强化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全力推进“双区”建设,支持辖区打造产业创新热土。
一是做好政府投资保障,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加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本级预算衔接,统筹上级转移支付、专项债、教育专项资金及区级资金,年初安排政府投资项目预算10.2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区交通、学校、医院建设工程等资金需求,全力助推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三大工程”建设稳步实施。
二是做好“双区”建设保障,激发平台发展活力。促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能级提升,安排6亿元用于中英街改造提升、海洋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等项目,支持市重点片区盐田港产城融合发展区发展,支持滨海旅游发展,提升消费层级等。促进深港融合发展,安排0.23亿元落实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
三是做好产业人才保障,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全年安排产业扶持相关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研发投入支持等项目。强化人才发展扶持,安排人才发展资金1亿元,主要围绕辖区重点产业吸引人才,支持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人才引进,促进优秀人才集聚。
(3)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实现“民生七优”,助力辖区打造民生幸福样板。
一是关注重点民生服务,响应人民群众关切。支持优化教育资源供给,安排教育支出12.8亿元,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支持中小学课后服务,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实施田东中学、云海学校等改扩建工程。支持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安排社会保障支出5.58亿元,统筹做好养老、社保工作,支持加大力度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就业、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民生保障政策,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安排卫生健康支出4.76亿元,继续支持疾病预防、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支持三甲医院创建,加快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等项目建设。加大乡村振兴保障,安排对口帮扶及相关工作经费0.63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工作开展并落实重点项目经费。
二是支持人居环境改善,助力宜居城区打造。支持维护社会稳定,安排公共安全支出4.82亿元,推进平安、法治盐田建设,支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创造更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支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平台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支持打造住有宜居城区,安排住房保障支出4.59亿元,支持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等。支持市容及生态环境改善,安排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4亿元,支持推进绿美广东建设,支持城中村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石头围街二期市政等建设工程,支持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资源化利用环境园运营等工作开展,提升市容环境。支持交通体系完善,安排交通运输支出5.07亿元,全力保障盐梅路改造、道路整治工程等。
三是保障文体服务供给,促进公共文化繁荣。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9亿元,加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文艺精品创作和特色文化活动投入,支持推进文化惠民“四项工程”,支持举办中英街3·18警示日、越野赛、水翼帆板世界杯等文体活动及赛事,吸引潮流文化品牌长期落户,更好地丰富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生活。
2024年,安排重点民生支出47.1亿元,继续保持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超八成。
5.预拨情况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履职需要,预拨相应资金共计33.86亿元,其中基本支出27.71亿元、经常性项目支出3.66亿元、政府投资项目支出2.49亿元。
三、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4年的财政工作,我们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在深化收入拓源挖潜、推动支出精准有效、发挥财政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持续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有力支持辖区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收入拓源挖潜,推动财政平稳运行。积极构建可持续、高质量的财政收支运行体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资源统筹配置效益。以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不断优化收入结构,统筹税收、非税、土地出让收入、上级补助资金、存量资金等多种来源,做好增量收入与存量收入跨周期调节,为支持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用好政府债券、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各类投融资政策和工具,在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促进多渠道投融资。将勤俭办一切事业作为各项工作主要原则,继续严控“三公”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格控制新增预算项目,坚定不移用政府过紧日子换来人民群众好日子。
(二)推动支出精准有效,构建科学保障体系。坚持量入为出,财政总支出规模设定与辖区事业发展、与财力水平相适应,以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合理安排财政保障顺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建立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三保”清单制度,加强月度财政运行监控,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聚焦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鼓励科技创新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交通、住房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支持“百千万工程”,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对口帮扶取得新成效。
(三)发挥财政监管实效,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通过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评审、财会监督等管理渠道,重点围绕预决算公开、地方财经纪律、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领域,促进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建立健全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协作机制,着力推动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同向发力提升监督效能。主动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落实预算联网监督要求,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落实政府债务、国有资产、预算绩效等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重大风险,抓好重大项目、重大支出政策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坚决守住财经纪律红线、底线。
各位代表,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仍然艰巨,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意见建议,鼓足精神、铆足干劲,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在打造“深港合作范例、产业创新热土、民生幸福样板”的过程中,在高质量全面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道路上,体现财政担当,贡献财政力量!
财政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以及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下的政府间转移性收入。
5.调入资金:指为平衡预算而按规定从预算稳定调节金、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渠道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在一定期限内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体现了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者应当享有的权利,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和其他收入。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1.“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资支出、保运转支出。
12.“双区”建设:指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建设。
13.“百千万工程”: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14.民生七有:指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15.民生七优:指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16.文化惠民“四项工程”:指高雅文化工程、社区艺术工程、青少年艺术工程、阅读推广工程。
17.“三大工程”建设:指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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