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激励全省高新区争先创优,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16号)以及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科技厅2023年度评比达标表彰和通报表扬申报项目的复函》(浙功组函〔2023〕54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授予杭州高新区等10家高新区“2023年度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成绩突出集体”;授予闵润等14人“2023年度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成绩突出个人”。
各地要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对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又高又新”发展要义,推动全省高新区聚焦主导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扩大引领辐射力,持续提升治理效能,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我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内生动力和战略支撑。
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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