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我省项目推荐。对新受理院士推荐项目1项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项目1项进行公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31日-2月5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通讯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08号 409室
联系电话:0351-768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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