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江海区人民政府投资促进中心关于印发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工业企业高标准产业新空间租赁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现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工业企业高标准产业新空间租赁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与区人民政府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江海区人民政府投资促进中心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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