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统筹疫情防控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需要,为更好服务科研人员,市科技局决定对目前已进入验收期未进行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期统一顺延6个月,不包含已逾期未完成验收项目。本次延期事项无需项目承担单位单独申请。在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可申请提前验收。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服务工作,加强项目组织调度,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验收。[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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