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第135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相关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的通知》、广交会组委会《关于第135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我团按照商务部、大会组委会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第135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进行了初步安排。现将展位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月2日中午12:00前将书面意见提交至我团。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书面意见应包含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结束后,企业须严格按照展位分配结果执行,不得退换。对于临时退展位的企业,将根据《广交会广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实施细则》(修订稿),在下届申请对应展区展位时,评分相应扣减10分。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团
2024年1月29日
(联系人:陈钰葳、李思婷、朱安琪,电话:81096812、81096236、8104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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