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核批南京集思慧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享受2023年4季度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2020〕6号)、《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补贴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宁财社〔2021〕370号)文件精神,经申请人申报、人社部门审批,拟核批南京集思慧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享受2023年4季度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期7天(1月29日- 2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形式向区人社部门提出,联系电话:025-85391369。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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