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旅(深圳)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中旅投资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中旅投资大厦项目位于前海会展新城片区,宗地号A301-0574。根据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0〕1004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6202000035号),该宗地总用地面积13840.76平方米,计规定建筑面积62285平方米,其中商业18540平方米,办公43615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3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4.5,建筑覆盖率≤60%,建筑高度≤110米且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绿化覆盖率≥20%。机动车泊位数555辆。
二、公示内容
(一)总平面图
坐标系由深圳坐标系调整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局部建筑轮廓调整,局部塔楼屋顶增设结构梁,局部绿化范围调整等。
(二)立面图
优化深化立面图设计,补充立面材质及分隔、幕墙开启扇位置、玻璃分隔等设计,架空层及塔楼屋顶室外空调机位、核心筒立面等增加格栅设计,根据平面布局调整局部商业连廊设计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7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中旅投资大厦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2月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anghd@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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