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构建江门市技术转移人才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水平,现定于12月3~4日举办2020年江门市技术经理人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学员掌握技术转移相关政策理论、工作策略及方法路径等知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技术转移转化率和成功率,促进技术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为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提供专业人才支撑。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主办单位:江门市科技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江门市珠西科技产业创新服务中心
三、培训对象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和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工作人员各1名)、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园区运营服务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等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员。本次培训名额不超过100人(额满即止)。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12月3日~4日,共2天
培训地点:江门市珠西科技产业创新服务中心路演大厅(江海区金瓯路284号火炬大厦B区2楼)
五、培训课程
课程内容包括全省技术市场政策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技术经纪概论与技术经纪实务、源于需求的交易与许可实务、技术合同登记实务、技术需求甄别与项目筛选、科技成果评价评估等(详见附件)。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发动辖区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从业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二)本次培训采用微信扫码方式报名,参训人员请在12月1日17时前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成功报名将收到主办单位短信通知。参训学员请于12月3日上午 8:30~9:00报到。报名后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及时告知主办单位。对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或培训期间无故缺席的,派出单位2年内不再安排科技类公益培训名额。
(三)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培训前 14 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禁止参加本次培训。
(四)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提供工作午餐,交通差旅等其他费用自理。完成培训课程将获得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可用于广东省技术经纪人入库培训学时证明和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附件:课程安排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25日
(联系人:江门市珠西科技产业创新服务中心赵淑桦,电话:0750-3862930;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张宗法,联系电话: 020-87687595)
微信报名二维码
附件:
课程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主 讲 | ||
12 月 3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 8:30~9:00 | 报到 | |
9:00~9:15 | 开班仪式 | |||
9:15~10:00 | 全省技术市场政策及 下一步工作重点 | 周宇英 | ||
10:00~12:00 | 技术经纪人概论与技术经纪实务 | 成晓建 | ||
下 午 | 13:00~13:30 | 上课签到 | ||
13:30~16:00 | 源于需求的交易与许可实务 | 钟敬恒 | ||
16:00~17:00 | 技术合同登记实务 | 刘文兵 | ||
12 月 4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 8:30~9:00 | 上课签到 | |
9:00~12:00 | 技术需求甄别与项目筛选 | 胡晓伟 | ||
下 午 | 13:00~13:30 | 上课签到 | ||
13:30~16:00 | 科技成果评价评估 | 夏文勇 | ||
16:00~16:30 | 颁发技术经理人培训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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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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