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274号),为推动我市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进一步提升服务外包公共服务能力,现对申报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入库要求进行预通知。
一、预提交阶段
本申报项目对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提出要求,如申报主体间服务的本地服务外包企业重复,还需额外提交本地服务外包企业出具的数据确认说明。为加快评审进度,请符合基本要求和项目实施主体条件的单位,预提交以下材料供我局进行查重:
1.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汇总表(附件的附件4);
2.平台为本地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服务的合同(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或其它提供服务的证明材料(如:相关服务收入证明、用户注册截图、入会登记表等)。
查重结果将在申报材料正式提交前告知各申报主体。上述材料请各区经科(促)局于1月31日(星期三)前,汇总可编辑版本及盖章后的PDF版本报送至我局,暂不需要提交纸质件。
二、正式提交阶段
请符合基本要求和项目实施主体条件的单位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到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区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后,汇总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材料,于2月27日(星期二)前行文报送至我局。请各项目单位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正式提交阶段的申报要求以正式印发的申报通知为准。
附件: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入库工作申报指南(预通知版本)
佛山市商务局
2024年1月25日
(联系人:黄小姐,电话:8399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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