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为促进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豫科〔2016〕155号)和《新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新科〔2017〕44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综合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核对象
2021-2023年培育的10家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条件、服务绩效、服务能力、规范管理、社会信誉等。
(二)考核方式:采取会议评审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材料申报
(一)材料填报。各参加考核机构填报《新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综合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主管部门。
(二)审核报送。各主管部门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示范机构的诚信度进行审查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考核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佐证材料每项内容按照顺序依次整理,各项材料之间用彩页隔开),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全套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
(二)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和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撤销示范机构资格。
(三)其他要求。无故不参加考核、中途退出考核及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核材料的,或在考核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撤销示范机构资格;示范机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撤销示范机构资格。
五、报送时间及地址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新乡市市民中心132窗口。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人:宋如本 0373-5820682
邮箱:cgk5820682@163.com
2024年1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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