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4〕1号)要求,省分配下达我市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5915万元,在前期项目入库基础上,经局财审委员会审核等程序,现将我市拟支持项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1.优先保障2019年度已获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资金需求;
2.各地级以上市按规定自主确定奖励比例,单个支持项目奖励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
3.原则上同一地市当年度奖励比例保持一致;
4.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提工作经费。
二、资金拟支持项目情况
一是优先支持设备事前奖励入库项目1个。
二是按评审打分排序和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7.9%奖励比例,支持设备事后奖励入库项目18个。
三是按要求计提工作经费。
三、公示事项
现将我市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期自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市工信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地址:梅州市江南署前路6号)书面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视作无意见。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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