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工信〔2023〕26号)等政策文件,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4号),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优质服务奖励项目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为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建议申报单位预留足够的审核时间,在截止日至少3个工作日前提交。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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