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工信〔2023〕26号),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4号),我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附件1)。
建议申报单位至少提前申报截止日3个工作日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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