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山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单位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印发了《中山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2024年-2025年)》(中环〔2024〕19号),现公开征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承诺书、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交至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4楼2415室)。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凯锋,88336864)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