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0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部署会,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整体推进。二是扎实整改举措。针对反馈问题,班子成员发挥率先垂范作用,认领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举措、整改时间、责任人员、整改期限,对各项问题实行动态管理、挂账销号。三是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周调度、月报告”工作机制,全面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跟踪重点事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目前,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三个聚焦方面9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工作安排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一是全面梳理近三年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并形成台账,针对漏学或者学得不深不透的重要内容及时开展“补学”。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印发《中共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采用成员主讲、集体研讨、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授课等方式围绕学习主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三是安排专人跟进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上交流研讨的发言内容。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党组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党员领导讲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推动理论武装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制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传海报,引导署内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党的二十大精神熏陶。二是组织深圳综合粒子设施综合楼项目各参建单位加大人力、机械、物料等方面投入,并加强周边市政配套项目协调力度,于5月22日解决了制约项目施工收尾的正式水电接驳问题,并于8月1日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三是邀请工程领域专家及法律顾问开展建设工程管理等相关培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工程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和风险研判能力。修订署内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工作指引,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长期有效机制,确保后续工程管理工作的依法高效推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方面
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责任,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4.关于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审核把关,扎实做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工作。
5.关于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统一编号和整理归档,并发布工作流程提示,明确取号登记、签字建档、提交复印件归档等工作步骤。二是组织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公文处理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流程,强化层层审核把关,将“严细实”要求贯穿审核全过程,确保文字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三是梳理形成规范表述清单供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公文办理水平和文字材料质量,强化“文经我手无差错”的意识,确保行文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关于党组会会议组织方面
一是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充分学习掌握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区分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议题范围。二是立行立改,自发现该问题之日起,严格控制党组会列席人员范围,坚决纠正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和决策机制,强化署党组集体决策重大事项的规矩意识和程序意识。
7.关于干部任前公示方面
一是加强人事业务学习交流,充分掌握干部任前公示最新要求,梳理形成干部任前公示模板。二是强化人事文件把关,严格实行“三审制”,做细做深人事工作。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近三年来署内任前公示材料,自查未发现其他不规范情形。
8.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将应备未备人员全部纳入备案范围,同步更新证照管理台账,确保登记信息与实际持有情况一致。二是逐一核对署内应备案人员的证照信息,同步在管理系统更新,确保管理系统和证照管理台账均实时动态更新。三是组织因私出国(境)管理专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梳理汇总掌握因私出国(境)最新要求,确保业务熟悉、政策执行到位。
9.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方面
一是针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干部的未归档材料,已完成补充材料的归档工作,梳理完善人事档案归档资料清单。二是组织对全署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复查,重点核对人事材料是否存在欠、缺、误、漏等情况并及时补充相应材料。三是制作形成人事档案材料交接清单,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材料时由双方签字确认,确保移交程序安全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署党组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当管党治党责任,驰而不息改作风,砥砺前行干实事,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从严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光明科学城开发建设。
(二)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防止巡察发现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
(三)改进工作作风,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党组领导班子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育选管用全链条人才管理机制,丰富业务技能培训,抓好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着力实现干部成长与事业发展同频共振、互促互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月25日至2月14日。
联系电话:23400118;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与华夏路交界处土地储备大厦5楼,邮政编码:518107;电子信箱gmcscj@szg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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