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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3日 18:06:49 发布部门: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江科〔2021〕100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细则(试行)》(江科﹝2020﹞63号)要求,为推动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究开发投入,现组织开展2021年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江门市注册,已完成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且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成功评价入库(以下简称评价入库),企业工商登记日期至评价入库日期不超过5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企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发生时间和评价入库日期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企业已建立研究开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究开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研究开发资金,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四)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并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的规定和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为指引,实施地在江门市内。

  二、申请材料

  (一)《2021年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2020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复印件。

  (五)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及其颁发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研发准备金2020年度预算、决算文件复印件。

  (七)《2021年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对象信息表》(附件3)。

  三、申报流程

  请申报企业将申请材料(一)至(六)装订成册形成纸质申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以及将申请材料(一)至(六)盖章扫描件和(七)电子版汇总形成电子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电子申请材料发至邮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于2021年8月4日前报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四、联系方式

  部门名称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廖文杰

  3129600

  kjjgxjsk@jiangmen.gov.cn

  蓬江区科工商务局

  温卓鹏

  3222303

  pjqkgswj@jiangmen.gov.cn

  江海区科学技术局

  许江桥

  3861209

  416653514@qq.com

  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郑映霞

  6180026

  233810205@qq.com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王志皓

  5524695

  tsskgswjgxjsg@jiangmen.gov.cn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谭小霞

  2338560

  kpskgswj@jiangmen.gov.cn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梁丽燕

  8895783

  kjfzg@heshan.gov.cn

  恩平市科工商务局

  袁梓荃

  7815742

  epskgswjkjg@jiangmen.gov.cn

  附件:1.2021年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2.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

  3.2021年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对象信息表

  4.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情况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2日

  (联系人:廖文杰,电话:3129600)

  附件下载:

  • 附件1:2021年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 附件2: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doc
  • 附件3:2021年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对象信息表.xlsx
  • 附件4: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情况表.xlsx
  • (责任编辑:spider)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