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管理水平,引导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江科〔2019〕248号)和《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受理2021年度江门市孵化面积后补助申请的通知》(江科〔2021〕101号),经过公开征集、资料审核、专家现场考察评审、行政审核等程序,拟对“南大机器人众创空间”新增孵化面积1200平方米给予补助,安排补助资金12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3.6万元,江海(高新)区安排8.4万元。公示期为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文杰3397359;邮箱:kjjgxjsk@jiangmen.gov.cn)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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