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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17:43:55 发布部门: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保障2024年春节期间企业生产运行平稳,促进一季度全市工业“开门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措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落实省级增产增效政策,从省级专项资金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其中,纳入2023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5元奖励。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一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2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奖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升规纳统。落实省级升规纳统奖励政策,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从省级专项资金中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给予一定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三、实施一季度工业稳定运行正向激励。开展一季度工业比增长、比上规正向激励活动,通过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四、助力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各县(市、区)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等活动,对一季度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工业产品促销活动,从省级专项资金中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补助。对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的举办单位,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每场最高30万元奖励。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鼓励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推动电子、纺织、装备制造、建材等产品销售,以销促产。搭建工业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为项目业主单位和生产企业之间沟通牵线搭桥,推动企业协作配套、互采互购,提高产品本地市场。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局(经开区)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五、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对经企业所在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4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当月用电量不低于上月80%)的工业企业,可申请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加强用工服务和指导,组织“春风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支持企业共享用工,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

  六、促进项目投资招引。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区要精心安排春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精心安排施工组织,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用好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加快项目实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岩籍企业家春节返乡过节的时机,精心组织走访对接,开展招商推介,争取对接引进一批制造业项目,全力推动招商项目落地显效。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市项目开发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企业协调帮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以县(市、区)为单位,每月至少组织1场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指导企业提前组织好春节前后生产安排,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迟放假、早开工,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促进产能充分发挥。加强企业节后复工情况跟踪、督促服务工作,发挥“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尽快启动和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岩监管分局

  八、强化安全生产底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总书记 对山西吕梁“11·16”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对节日期间连续生产和节日复工的企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春节复工复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自查自改,确保生产安全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单位:市安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高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放大政策叠加效应,促进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实现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上述政策条款,奖励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奖励。

  本文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weiwei)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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