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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亚湾区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8:07:10 发布部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收藏

  关于组织开展大亚湾区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1-22 发布单位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惠湾管办函[2022]37号)现就大亚湾区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在大亚湾区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二)从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区级培育入库资金

  奖补。

  (三)拟于2024年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有关要求

  (一)企业须于2024年2月5日17时前登录大亚湾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xm.gdstc.gd.gov.cn/login/hzdyw)进行注册,填报提交《大亚湾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并在附件模块上传申请表的签字盖章扫描件,逾期提交无效。

  (二)为进一步简化企业申报流程,不需提交纸质表格,请企业自行做好留档存底

  三、奖补方式

  完成区培育入库的企业,在2024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通过区级形式审查和市科技局推荐的,每家给予2万元奖补。

  四、联系方式

  创新发展组邓奕诺5568526,匡磊5562370

  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65

(责任编辑:weiwei)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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