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科经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连云港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的通知》(连工信发〔2023〕175号)要求,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连云港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认定评审工作。经过自愿申报、县区推荐、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等程序,认定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连云港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市工信局将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可延长一次,期限三年。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强化对示范基地的培育、扶持、管理工作,通过创业创新载体的建设,进一步带动和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检查,指导基地做好年报填写、年度总结等工作。
新认定的示范基地要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注重规范运营和服务创新,不断提升示范基地建设和运营水平;积极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及时反映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政策建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努力推动基地内中小企业实现专精特新发展。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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