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四季度大亚湾开发区科技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发展,根据《大亚湾开发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惠湾管函〔2023〕25号)第十一项、《关于对于<大亚湾开发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相关措施进行解释的通知》(惠湾管函〔2023〕2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科技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企业在申报时限内根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于2月18日前报送至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科技服务组,电话:5562312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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