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工作部署,梳理我市银发经济发展基础和基本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银发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和意见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要求
(一)重点领域。养老服务,老年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服务,老年文化、旅游、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等服务,养老金融服务,适老产品、老年用品、康复辅具等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住宅、社区、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或建设,健康促进或抗衰老等产业领域。
(二)企业要求。在扬州市内注册成立并正常开展生产、服务2年以上的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或者在扬州市内提供产品或服务2年以上的全国性企业、外省企业、外资企业。扬州市内以银发经济为主要内容或相关产业相对集聚的产业园区、开发区等,可整体报送。
(三)案例要求。案例应符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政策导向和具体要求,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相关领域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示范性,对我市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典型意义。
二、征集途径和程序
(一)征集途径。市各有关部门推荐、各地发改条线推荐、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产业园区推荐、市级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企业自荐。
(二)主要程序。企业填写《扬州市银发经济发展典型案例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按要求编写典型案例文本(参考格式见附件2)。申报材料须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必须),可加盖推荐部门、协会公章(非必须)。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yzfgwshc@163.com。
三、征集时限
本次公开征集截至2024年1月31日(以收到邮件为准)。
后续征集工作视情开展。
四、案例应用
市发改委将组织遴选优秀案例报省,符合条件的案例将纳入省级案例库,并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宣传报道、论坛研讨、评优评先等活动中优先推荐。对特别优秀、具有突出示范意义的案例,将进一步深入访谈调研。
五、相关要求
(一)各参与企业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填报相关数据和材料。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夸大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将通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方政府,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二)请市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积极支持,在相关行业领域内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或组织相关企业报送典型案例和意见建议。
(三)请各地发改条线广泛宣传动员,会同有关部门、园区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要求的企业报送典型案例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市发改委彭南楠,0514-87863518
附件:
1.扬州市银发经济发展典型案例企业申报表
2.银发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编写提纲
扬州市发改委
2024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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