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工作进度安排,现将征集奖励及后补助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我市辖区内获得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且为第一专利权人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
1.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国专利奖获奖证明材料(或官方网站网页截图)。
(一)申报条件:已在市局备案且公示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总结。
(一)申报条件:我市辖区内在市局备案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
1.石家庄市知识产权贯标补助申请表(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学习证明;
5.认证机构提供的知识产权质量评价报告。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邮箱:yycjc2019@163.com,文件名:**企业奖励及后补助)。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组织申报单位于10月27日前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717房间。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各申报单位要遵守诚信原则,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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