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各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加快发展,争先进位,根据工作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2024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2月21日。
二、征集渠道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24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529635639@qq.com;
3.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4.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2355241;联系人: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章继东、陈芸。
四、意见征集正文
见附件
附件:
2024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工业企业。
二、奖项设置
(一)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设置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原则上:上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居全市末位的区域、本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域,不予评价为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
(二)对工业企业设置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特殊规定:有重大涉税风险的企业不作为工业纳税二十强评价对象。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一)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考核
1.考核内容。
设置10项基础分指标,其中屯溪区、黄山高新区考核数据分开计算分值,详见下表:
序号 |
考核指标 |
计量单位 |
权重 |
1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30 |
2 |
新增入规企业数(月度入规10分、年度入规5分) |
户 |
10 |
3 |
技术改造投资 |
亿元、% |
10 |
4 |
新开工制造业投资 |
亿元、% |
10 |
5 |
工业投资 |
亿元、% |
10 |
6 |
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 |
户 |
5 |
7 |
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完成率 |
% |
5 |
8 |
净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 |
户 |
5 |
9 |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 |
亿元、% |
5 |
10 |
战略新兴产业产值 |
亿元、% |
5 |
2.计分方法。
功效系数法公式为:
得分= [基础分+ (某地区实际值- 8个地区最小值) / (8个地区最大值 - 8个地区最小值) ×(100 - 基础分)],基础分均为60分。
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技术改造投资、新开工制造业投资、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战略新兴产业产值5项指标,参照2024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②工业投资指标,具体考核方式如下:采用静态和动态考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值,按照静态占40%、动态占60%计算得分,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
③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完成率指标,具体考核方式如下: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其中各区县完成率=已实施数字化改造规上企业户数/该区县规上企业户数(测评分数20分以上视同完成数字化改造)。
④新增入规企业数、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净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3项指标,具体考核方式如下: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
3.加分项。
①鼓励企业上市:年度内每新增1户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首发上市报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企业,加1分;每新增1户境内外主要交易所市场上市企业,加2分。
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年度内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500万元企业,加0.2分;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1000万元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1500万元企业,加1分;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2000万元企业,加1.5分。年度内每新增1户产值超5亿元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产值超10亿元企业,加1分;每新增1户产值超20亿元企业,加1.5分。年度内每新增1户徽菜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加0.1分。
③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每新增1户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加1分。
④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年度内每新增1个投资5亿元以上首次入库纳统项目,加0.5分;每新增1个投资10亿元以上首次入库纳统项目,加1分;每新增1个投资30亿元以上首次入库纳统项目,加1.5分。对列入市级重点产业项目库里的项目,完成年初确定的本年计划投资额70%、80%、90%的分别加0.5分、1分、1.5分。
⑤鼓励产业集群发展:年度内每新增1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加1分;每新增1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级绿色园区,加2分。
⑥鼓励争先创优:对获得省政府关于对工业督查激励事项的区县,每项激励事项加2分。
加分项不重复计算,加分项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二)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考核
根据年度入库税收情况,评选全市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
四、考核程序
(一)自评总结。考核工作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各地认真填写考核自评表,形成自评总结,及时报送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评审。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评审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考评意见,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初步名单,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研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考核评审,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提出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初步名单,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研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五、通报表扬
市政府分别对2024年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获得单位、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本办法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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