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委托,对辖区内2023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安排领取证书(详见附件1:坪山区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请附件1名单中的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领取证书:
一、领证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及手机号码(加盖公章);
(三)非法人领取证书的,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见模板附件2),须法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领取无需提供此项;
(四)若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与证书名称不一致的,必须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即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注意:所有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请自行按序排列装订好后,并在封面页右上写明企业在附件中的序号。
二、领证地点
坪山大道5006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坪山支行(原六联酒店对面)
三、领证时间
序号 |
领证时间 |
1-70 |
2024年1月25日9:30-12:00 |
71-150 |
2024年1月25日14:10-17:00 |
151-220 |
2024年1月26日9:30-12:00 |
221-297 |
2024年1月26日14:10-17:00 |
*请务必按照序号对应领证时间领取证书。
四、咨询电话
1月25日前及1月26日后:0755-28318304;
1月25日至1月26日发证期间咨询,请在“2023年坪山高新技术企业群”微信群内提出,若贵司尚未入群者请添加我局工作人员微信“13028818399”并注明公司全称与姓名,工作人员核实后邀请进群(一个企业暂限一人入群)。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坪山区受理《坪山区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内“所在区”为坪山的企业。“所在区”以企业申报国高时系统填报的注册地址为准。若企业目前注册地在坪山却不在名单内,请联系原在申报系统所填注册区科创局领取证书;若企业已迁出坪山且在名单内,请根据以上通知按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二)请企业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三)因道路施工原因:自驾需要从投资大厦路口转到龙坪路掉头后右转进入深圳农商银行停车场坪山支行(详见附件3)。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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