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月22日至1月28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工业处、工业互联网处、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数字产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附件1.5.9,电子信息工业处陈梓荣 020-83133253;附件2.6,工业互联网处曾强 020-83133402;附件3.7.10,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汤晓020-83133367;附件4.8.11,数字产业处李俊文 020-8313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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