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宁委发〔2023〕3号),充分发挥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在促进就业创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2021年组织实施项目制培训的通知》(宁人社〔2021〕91号)要求,经培训单位自主申报,市、区两级共同验收,现将以市、区两级验收项目(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19日—1月2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南京市浦口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25-5885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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