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核批准,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商会成立登记,现将有关登记事项予以通告。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商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214604A。
三、业务范围:1.开展会员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供会员咨询服务;2.协助会员制定、实施企业标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3.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4.开展市场评估,收集、发布行业信息,推广行业产品或者服务;5.组织行业会展、招商,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6.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争议;7.沟通本协会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本协会与其他协会或者组织的关系;8.在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监督行业内产品或者服务定价,协调会员之间的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9.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参与涉及行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决策的论证,向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相关立法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行业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0.协助市、区政府参与行业治理,参与协调会员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四、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海滨广场一楼(右侧4间)商铺
五、法定代表人:罗紫阳
六、活动地域:深圳市大鹏新区
七、注册资金:拾万元整人民币
八、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
九、成立登记日期:2024年1月18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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