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战略项目(促进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战略项目申报工作(促进方向),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10。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序号 |
名称 |
1 |
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
2 |
专利转化实施项目 |
3 |
知识产权双向转化项目 |
4 |
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 |
5 |
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广项目 |
6 |
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 |
7 |
地理标志产品运营促进项目 |
8 |
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项目 |
9 |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10 |
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 |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请查看具体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请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填写申报书,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二)网上初核。
1.申报书提交后,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实时掌握审核进度,并能够在进入网上初核阶段前撤回申报,重新修改再次提交。
2.各区市场监管局作为初审单位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信息进行网上初核,主要核查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书的准确性,初核结果将在网上申报系统同步更新。
3.申报单位网上初核不合格,应根据初核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信息;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审核。
1.申报单位经网上初核合格后,须打印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单位)将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2.第三方评审机构负责配合审核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
3.审核单位依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拟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在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4.审核单位在审核期间发现第三方评审机构在项目评审期间接受申报单位委托评审中,存在偏袒评审以及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16日17时;
各区市场监管局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18日17时;
请各申请单位于12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场监管局收齐后统一报送到市市场监管局,逾期不予受理。
市市场监管局受理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83365316 |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或知识产权保护科 |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82729258 |
佛山市禅城区弼塘东二街21号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2室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股 |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86292337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五路1号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号楼知识产权管理股102 |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2803392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欣荣路1号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10室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 |
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88880219 |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景阳路30号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楼知识产权管理股 |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87767842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耀华路8号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知识产权股 |
六、投诉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如对申报、审核过程或评审结果有异议,请拨打投诉电话:83380036。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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