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深龙人通〔2023〕71号)精神,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开展了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工作。经审核,本批次共有1家承训机构符合补贴申领条件(见附件),现将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7室,投诉电话:0755-2837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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